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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4.01.30)

2014-01-30 11:45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行政诉讼代表人(税收相关法律)

在原告(或被告)人数众多的情况下,诉讼代表人代表全体进行诉讼,法院判决及于全体当事人。诉讼代表人主要有两类:

(1)不具备法人资格组织的诉讼代表人

①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

②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没有主要负责人的,可以由推选的负责人作诉讼代表人。

(2)集团诉讼的诉讼代表人

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的,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由于这类案件必须有代表人诉讼,因此,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提示]注意区分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之间的区别。

【疑难问题解答】

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1.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1)“次”的规定: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所得为一次。

(2)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针对转租);

③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④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3)税率: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税率为10%;其他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易错易混辨析】

城建税的适用税率(税法Ⅰ)

城建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为7%、5%、1%三个档次。

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特殊规定:

(1)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发票纳税人,凡按规定应当征收营业税的,在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一律按开票金额3%征收营业税,按营业税税款7%预征城建税。在代开发票时已征收的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减或者免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高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征收的税款,在下一征期退税。

(2)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

(3)对铁道部应纳城建税的税率,鉴于其计税依据为铁道部实际集中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难以适用地区差别税率,因此特别规定税率统一为5%。

(4)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办的企业,按照市区的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历年考题剖析】

某公司2009年8月开业,领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产证、专利权证书,商标注册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书各一份;公司实收资本600万元,资本公积200万元,除资金账簿外,启用了10本营业账簿:开业后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易货台同,合同约定,以价值420万元的产品换取380万元的原材料:当年该公司可转让的非专利技术合同上注明金额100万元。2009年该公司应纳印花税( )元。(税法Ⅱ-单选题-2011年)

A.6775

B.6780

C.6975

D.6980

答案:A

解析:应纳印花税=5×5+(600+200)×0.05%×10000+10×5+(420+380)×0.03%×10000+100×0.03%×10000=6775(元)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4章“印花税的计算”知识点。正保会计网校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Ⅱ)》课件考试中心模拟试题(四)实验、精品班单项选择第31题、2010年梦想成真《全真模拟试卷•税法(Ⅱ)》全真模拟试题(三)计算题(二)第76小题和第77小题、2010年梦想成真《应试指南•税法(Ⅱ)》第4章同步系统训练单项选择第8题考核相同知识点。

【答疑精华】

损益类科目包括哪些?(财务与会计)

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它具体包括:

(1)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2)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

(3)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

(4)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

注意: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应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不影响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当在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另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也属于损益类科目,但是,由于其核算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而不是当年的损益。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科目余额,在期末不能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而应当结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结转后,该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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