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正文

财税新闻(2014.1.3)

2014-01-03 07:28  【 】【打印】【我要纠错

【财税新闻】

1、缴税违法将暂停增值税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的《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文,以下简称《通知》)于1月1日起执行。根据该通知,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后,将被暂停享受相关增值税优惠政策。为堵塞税收漏洞,防范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通知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审判机关刑事处罚的,对于其销售的货物、提供的应税劳务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审判机关判决或裁定生效的次月起36个月内,暂停其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自恢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之月起36个月内再次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的,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审判机关判决或裁定生效的次月起停止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优惠政策。

2、图书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文,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指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专家李岩分析道,政策的亮点是实体书店实行免税,将过去只有新华书店享受的税收优惠扩大到全行业。在实体书店的寒冬,业内呼吁多年的为实体书店免税政策终于落到实处。这次免税优惠扩大到全行业,意味着全国大大小小的民营实体书店和网上书店也将享受税收优惠。民营社区图书馆“第二书房”创办人李岩表示,这项政策利好很大,对整个书业都将产生极大的影响,这意味着业内呼吁了多年的实体书店免税政策终于落到实处。

3、动漫业增值税营业税出新政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8号文,以下简称《通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通知》明确,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通知》指出,被认定为动漫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相关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适用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另行规定。

相关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