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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答疑(2014.1.10)

2014-01-10 07:39  【 】【打印】【我要纠错

【专家答疑】

1、同时取得两税发票有无问题

提问:

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企业,与另一家企业签订地下车库门的安装合同,在付款时,对方同时提供了增值税发票与营业税发票,请问同时取得两税发票有无问题?

解答:

如对方企业是销售自己生产门同时又提供安装的,应分别提供增值税发票及营业税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

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企业活动获奖是否缴个税

提问:

我企业现组织了一知识大赛,请问对得奖者发放的奖金是否缴纳个税?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个人取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对于工会每年评选的企业先进工作者、技术标兵、三八红旗手等等发放的奖金、在工会部门工作的人员因组织各种项目工作发放的奖金等等,不论奖金的来源如何,都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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