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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2014.02.19)

2014-02-19 15:05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初级会计实务)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1.货币性职工薪酬

(1)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4)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企业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应向工会部门缴存的工会经费等,国家(或企业年金计划)统一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1)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2)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并且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疑难问题解答】

1.养老保险缴费基础的下限与上限的理解(经济法基础)

解答:之所以规定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是因为政策制定者担心一些行业以此为职工谋福利,加大行业、单位之间收入差距,这实际上是封顶线;同样规定了最低限额,在二者之间则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教材里面将上下两个线特别提出来强调,中间的则据实计算。

2.经济补偿金是否计算08年之前工作年限?(经济法基础)

解答:在“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经济补偿的计算,不包括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

在“其他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经济补偿的计算,包括0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

3.年休假中,累计工作时间不限于一个公司?(经济法基础)

解答:在年休假的规定中,这里的“累计工作时间”不限于一个公司。

该规定是: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如果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连续工作满10年,这是指在同一单位中。

【易错易混辨析】

工资薪金税目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1.按国家规定比例由个人负担并实际交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津贴和补贴

(1)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2)符合税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贴。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只允许在国家财政规定的范围内,超过部分也是要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2号)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通讯补助的扣除标准各地不一,总体上来讲,标准之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出标准的应并入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历年考题剖析】

郑某于2012年6月15日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7月2日郑某上班。郑某与甲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 )。(经济法基础-单选题-2012年)

A.2012年6月15日

B.2012年7月2日

C.2012年7月15日

D.2012年8月2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点评:建立劳动关系是事实行为,一律都是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答疑精华】

通过应交税费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科目?(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1)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

增值税:直接计入应交税费中核算。

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一般是借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方计入应交税费。

资源税: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的资源税是借方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自产自用的应该借方计入生产成本科目,贷方计入应交税费。

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贷方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借方一般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方计入管理费用,贷方计入应交税费

(2)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

印花税:一般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一般是借记固定资产等,贷记银行存款

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销项税额确认时,直接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提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车船税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实际缴纳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

印花税无需计提直接支付: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所得税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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