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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2014.02.21)

2014-02-21 15:09  【 】【打印】【我要纠错

【会计实务交流】

服务企业总分类账簿的建立

服务企业要设置的总账较之工业企业和商品流通企业所需要设置的总账要少,需设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交款”、“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等。

【纳税实务咨询】

某外商投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采购的国产设备,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并取得退税款,2011年将该设备对外出售。请问,该企业是否需要缴回已退税款?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号)第十八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年。在监管期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行为的,外商投资企业须按以下计算公式,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应补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增值税税率。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累计已提折旧。设备原值和已提折旧按企业会计核算数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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