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正文

每日一学(2014.02.18)

2014-02-18 14:57  【 】【打印】【我要纠错

【考点精讲】

印花税应税凭证、税目、税率、纳税人(税务代理实务)

一、合同:立合同人为纳税人

1.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3‰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3‰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1‰

6.货物运输合同:按收取的运输费用0.5‰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用1‰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0.05‰

9.财产保险合同:按收取的报销费收入1‰

10.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0.3‰

二、书据:立据人为纳税人

产权转移数据:按所载金额0.5‰

三、账簿:立账簿人为纳税人

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0.5‰;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四、证照:领受人为纳税人

按件贴花5元

【疑难问题解答】

资源税代扣代缴的范围是什么?扣缴时适用的单位税额是什么?(税法Ⅰ)

解答:目前资源税代扣代缴的适用范围是指收购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未税矿产品。

代扣代缴资源税适用的单位税额规定如下:

(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与本单位矿种相同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本单位相同矿种应税产品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2)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与本单位矿种不同的未税矿产品,以及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收购地相应矿种规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3)收购地没有相同品种矿产品的,按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易错易混辨析】

房屋附属设备、配套设施以及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辨析(税法Ⅱ)

(1)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

从2006年1月1日起,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②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2)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

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历年考题剖析】

甲公司因无法偿还泰山公司4000万元货款,于2011年8月1日与泰山公司签定债务重组协议。协议规定甲公司增发17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抵偿上述债务,股票发行价为2800万元。泰山公司已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360万元坏账准备,取得的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甲公司在2011年11月1日已经办理完股票增发等相关的手续。不考虑其他因素,针对上述业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财务与会计-多选题-2012年)

A.债务重组日为2011年8月1日

B.甲公司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为1100万元

C.甲公司计入股本的金额为1700万元

D.泰山公司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为1200万元

E.甲公司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1200万元

答案:BCE

解析:选项A,债务重组日应为2011年11月1日;选项D,泰山公司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4000-360-2800=840(万元)。

相关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