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精讲】
(一)保证(经济法基础)
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提示]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50万元的票据,B公司将票据转让给C,在该转让中,甲为B公司的背书行为提供保证,此时甲为B公司背书行为的保证人。
(1)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作为票据保证人的,票据保证无效,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国家机关提供票据保证的,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法人书面授权范围内提供票据保证的除外。
(2)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3)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二)票据追索(经济法基础)
票据追索适用于两种情形,分别为到期后追索和到期前追索。
1.到期后追索,是指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的追索。
2.到期前追索是指,票据到期日前,持票人对下列情形之一行使的追索:(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提示]注意上述(2)、(3)点中的主体是“承兑人或付款人”,不是出票人、背书人等。
3.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4.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1)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2)票据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提示]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疑难问题解答】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公司在劳务完工后应该怎样确定收入和成本?(初级会计实务)
解答: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处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即不能同时满足四个条件时,企业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能补偿多少成本,就确认多少收入。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经发生的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易错易混辨析】
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经济法基础)
行政责任:是指个人或者单位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有隶属关系的下级违反纪律的行为或者是尚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的纪律制裁。其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
比如:某公司违法经营,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这属于“行政处罚”,是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5种主刑,还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3种附加刑。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主刑合并适用。
比如:某人杀人无数,罪大恶极,被判处死刑,这是“刑罚”,即“刑事责任”。
【历年考题剖析】
下列各项关于销售商品收入确认表述正确是( )。(初级会计实务-单选题-2010年)
A.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应在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B.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应在货款全部收回时确认收入
C.采用交款提货方式,应在开出发票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D.采用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方式,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答案:C
解析:选项A,采用预收货款方式,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选项B,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应在发出货物时确认收入;选项D,采用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方式,应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