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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答疑(2014.3.4)

2014-03-04 09:00  【 】【打印】【我要纠错

【专家答疑】

1、未支付货款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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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公司最近购进了一批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尚未支付。请问,是否必须付款后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解答:

目前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必须付款后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15号)第二条有过相关规定,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国税发〔1995〕15号文件中第二条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

2、占用耕地建烈士陵园是否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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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征用2600平方米的耕地修建革命烈士陵园。请问,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烈士陵园占用耕地是否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免税范围?

解答:

占用耕地修建烈士陵园不属免税范围。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此前,《财政部关于烈士陵园耕地占用税问题的复函》(财农税字〔1988〕90号)也明确规定,烈士陵园占地不属上述法定免税范围,应照章缴纳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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