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就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事宜答记者问
问:财政部将于近日继续发行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请问上一期同品种国债发行情况怎样?是否受到投资者的欢迎?
答:2004年凭证式(三期)国债(电子记账)作为财政部首次推出的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于6月10日至25日发行。该期国债发行第一天,投资者新增开户11.84万户,全国试点银行网点当天共销售72.34亿元;至6月25日发行期结束,累计销售237亿元,新增开户44.95万户,每一账户平均购买5.3万元。
我们认为,上一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试点情况总体良好,虽未达到计划发行数量,但从具有可比性质的统计数据看,其销售进度与传统的凭证式国债基本相当,好于柜台交易记账式国债(从2002年开始试点,到目前为止,6只国债累计销售余额仅为56亿元)。不仅丰富了国债品种,满足了部分资金实力较强、追求收益稳定的投资者的购买需要,更为重要的是开创了在我国采用电子记账方式向个人发行不可流通国债的先河,为下一步在我国构建储蓄国债管理体系进行了有益尝试,积累了第一手经验。
问:上一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投资者反映最多的问题是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
答:在上一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的销售中,投资者反映最多的问题一是认购手续繁琐、收费偏高;二是电子记账方式不如传统的收款单简单、直观。
经综合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借用了记账式国债柜台业务系统进行管理,该系统的资金清算已与试点银行借记卡系统进行硬性技术链接,投资者购买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技术上要求同时拥有债权托管卡和银行借记卡。在上一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的发行中,大部分投资者为首次购买,且多数投资者不持有银行借记卡,因此,需同时办理债权托管卡和银行借记卡的开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不仅需要填制的单据较多,而且两项收费一次支付也使投资者感觉收费较高。
二是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是一种新的国债投资产品,社会各界需要一个不断认知和接受的过程。特别是中老年投资者,对电子记账方式不适应,感觉看不见、摸不着、心理不踏实,再加上对债权电话复核查询系统不熟悉,难免会产生一些抱怨情绪,这需要我们通过简化购买手续、加强工作宣传来逐步解决。
需要指出的是,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是今后面向个人发行国债的改革方向。债权托管卡一经开立可终身使用,不仅可以用来购买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而且还可以购买柜台交易记账式国债,部分商业银行(建设银行)还可以购买各类基金;而银行借记卡是电子资金账户的表现形式,多数投资者均拥有此类账户不需另行开立,投资者所开立的银行借记卡,不仅可以进行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的资金清算,还可以在银行进行其他资金业务并享受银行规定的各项金融服务,因此,提供国债发行与兑付的资金清算仅是借记卡功能之一。我们认为,随着老百姓投资理财知识的逐渐丰富,会更加认可和喜欢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
问:今后面向个人发行国债的改革方向是什么?
答:凭证式国债自1994年开始面向城乡居民发行以来,对筹集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投资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投资品种。然而,受发行初期计算机网络建设条件限制,凭证式国债采取了由商业银行基层营业网点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记录债权。由于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发行系统作为技术支撑,不仅发售进度的透明度不高,而且发行额度在不同银行、不同地区间的调剂也比较困难,常常出现部分地区的投资者买不到国债,而另一地区的银行尚未完成发行任务的情况。
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是改进国债管理模式、提高国债发行效率的一种有益尝试,不仅债权管理更加科学、购买兑付更加方便、任务调剂更加灵活;而且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是今后面向个人发行国债的发展方向。
问:2004年凭证式(五期)国债(电子记账)发行规模及发行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收益好处?
答:2004年凭证式(五期)国债(电子记账)期限2年,到期年利率为2.40%,发行期为2004年9月6日至9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开始发行之日(2004年9月6日)起息,到期(2006年9月6日)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该期国债最大发行额为200亿元,发行对象为城乡居民个人(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单一账户一次最高购买限额为100万元;该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但可以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质押贷款办法按承办银行规定执行。
银行2年期储蓄存款利率为2.25%,缴税后的实际收益为1.80%.以1万元为例,在银行存入2年期定期存款,到期后扣除20%利息税,存款人实得利息360元;如果购买本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持有到期后投资者实得利息480元,高于存款利息120元。
问:投资者怎样购买2004年凭证式(五期)国债(电子记账)?
答:尚未通过承办银行开立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国债托管账户后才能购买新发行的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账户开立可常年办理,开户费为10元/户,账户一经开立可终身使用。投资者购买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还应在承办银行拥有资金借记卡账户,已经拥有资金借记卡账户的(工资实行银行代付的银行卡即为借记卡)仅需进行指定,不必另行开户。
已经通过承办银行开立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只需在承办银行网点填写申请、存入资金,就可以方便地购买新发行的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发行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承办银行营业网点发售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的时间为营业开始至16:00.
问:本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将在哪些银行发行?
答:本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继续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营业网点销售。财政部委托中国国债协会对该期国债发行相关事宜提供政策咨询,国债协会咨询电话:010-68081427,010-68081167.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拨打“银行客户服务电话”了解各承办银行本期国债发售的具体事宜。各承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中国工商银行95588;中国农业银行95599;中国银行95566;中国建设银行95533.
问:怎样进行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的债权复核查询?
答:投资人从购买国债的次一营业日起,既可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复核查询系统,对其国债托管余额进行复核查询,除法定节假日外查询系统24小时开通。
债权复核查询系统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拨通电话:010-66005000;第二步输入国债托管账户卡18位托管账号;第三步输入查询密码(初始查询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不含类别码。投资人可以通过语音复合查询系统对初始查询密码进行变更)后按#号键确认;第四步选择查询功能(1为最新余额查询,2为历史余额查询,3为修改密码,4为账号切换),如选择历史余额查询应按年月日顺序输入8位阿拉伯数字后按#号键确认;第五步输入债券代码(本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代码为040905),语音提示当期国债债权余额。如对查询结果有疑义可向承办银行质询,未能得到解决的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映(电话:010-88086358)。
问: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如何办理到期兑付和提前兑取?
答:财政部委托承办银行于到期日将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的本金和利息存入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
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允许提前兑取,到期日前15个自然日停止提前兑取。持有时间满半年后如需提前兑取,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国债托管账户和资金账户到原承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兑取本金额的1‰向承办银行支付手续费。为提高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提前兑取透明度,财政部要求各承办银行从发行起息日计算满半年后,按日报出每百元面值提前兑取价格,面值为净价,面值与应计利息之和为全价(即投资者应得的本息之和),应计利息按年利率0.73%和实际持有时间计算。各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提前兑取业务的时间为10:00至15:30(法定节假日及主管部门规定的休市日除外)。
答:2004年凭证式(三期)国债(电子记账)作为财政部首次推出的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于6月10日至25日发行。该期国债发行第一天,投资者新增开户11.84万户,全国试点银行网点当天共销售72.34亿元;至6月25日发行期结束,累计销售237亿元,新增开户44.95万户,每一账户平均购买5.3万元。
我们认为,上一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试点情况总体良好,虽未达到计划发行数量,但从具有可比性质的统计数据看,其销售进度与传统的凭证式国债基本相当,好于柜台交易记账式国债(从2002年开始试点,到目前为止,6只国债累计销售余额仅为56亿元)。不仅丰富了国债品种,满足了部分资金实力较强、追求收益稳定的投资者的购买需要,更为重要的是开创了在我国采用电子记账方式向个人发行不可流通国债的先河,为下一步在我国构建储蓄国债管理体系进行了有益尝试,积累了第一手经验。
问:上一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投资者反映最多的问题是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
答:在上一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的销售中,投资者反映最多的问题一是认购手续繁琐、收费偏高;二是电子记账方式不如传统的收款单简单、直观。
经综合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一是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借用了记账式国债柜台业务系统进行管理,该系统的资金清算已与试点银行借记卡系统进行硬性技术链接,投资者购买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技术上要求同时拥有债权托管卡和银行借记卡。在上一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的发行中,大部分投资者为首次购买,且多数投资者不持有银行借记卡,因此,需同时办理债权托管卡和银行借记卡的开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不仅需要填制的单据较多,而且两项收费一次支付也使投资者感觉收费较高。
二是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是一种新的国债投资产品,社会各界需要一个不断认知和接受的过程。特别是中老年投资者,对电子记账方式不适应,感觉看不见、摸不着、心理不踏实,再加上对债权电话复核查询系统不熟悉,难免会产生一些抱怨情绪,这需要我们通过简化购买手续、加强工作宣传来逐步解决。
需要指出的是,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是今后面向个人发行国债的改革方向。债权托管卡一经开立可终身使用,不仅可以用来购买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而且还可以购买柜台交易记账式国债,部分商业银行(建设银行)还可以购买各类基金;而银行借记卡是电子资金账户的表现形式,多数投资者均拥有此类账户不需另行开立,投资者所开立的银行借记卡,不仅可以进行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的资金清算,还可以在银行进行其他资金业务并享受银行规定的各项金融服务,因此,提供国债发行与兑付的资金清算仅是借记卡功能之一。我们认为,随着老百姓投资理财知识的逐渐丰富,会更加认可和喜欢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
问:今后面向个人发行国债的改革方向是什么?
答:凭证式国债自1994年开始面向城乡居民发行以来,对筹集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投资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投资品种。然而,受发行初期计算机网络建设条件限制,凭证式国债采取了由商业银行基层营业网点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记录债权。由于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发行系统作为技术支撑,不仅发售进度的透明度不高,而且发行额度在不同银行、不同地区间的调剂也比较困难,常常出现部分地区的投资者买不到国债,而另一地区的银行尚未完成发行任务的情况。
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是改进国债管理模式、提高国债发行效率的一种有益尝试,不仅债权管理更加科学、购买兑付更加方便、任务调剂更加灵活;而且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是今后面向个人发行国债的发展方向。
问:2004年凭证式(五期)国债(电子记账)发行规模及发行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收益好处?
答:2004年凭证式(五期)国债(电子记账)期限2年,到期年利率为2.40%,发行期为2004年9月6日至9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开始发行之日(2004年9月6日)起息,到期(2006年9月6日)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该期国债最大发行额为200亿元,发行对象为城乡居民个人(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单一账户一次最高购买限额为100万元;该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但可以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质押贷款办法按承办银行规定执行。
银行2年期储蓄存款利率为2.25%,缴税后的实际收益为1.80%.以1万元为例,在银行存入2年期定期存款,到期后扣除20%利息税,存款人实得利息360元;如果购买本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持有到期后投资者实得利息480元,高于存款利息120元。
问:投资者怎样购买2004年凭证式(五期)国债(电子记账)?
答:尚未通过承办银行开立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国债托管账户后才能购买新发行的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账户开立可常年办理,开户费为10元/户,账户一经开立可终身使用。投资者购买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还应在承办银行拥有资金借记卡账户,已经拥有资金借记卡账户的(工资实行银行代付的银行卡即为借记卡)仅需进行指定,不必另行开户。
已经通过承办银行开立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只需在承办银行网点填写申请、存入资金,就可以方便地购买新发行的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发行期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承办银行营业网点发售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的时间为营业开始至16:00.
问:本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将在哪些银行发行?
答:本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继续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营业网点销售。财政部委托中国国债协会对该期国债发行相关事宜提供政策咨询,国债协会咨询电话:010-68081427,010-68081167.投资人也可以通过拨打“银行客户服务电话”了解各承办银行本期国债发售的具体事宜。各承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中国工商银行95588;中国农业银行95599;中国银行95566;中国建设银行95533.
问:怎样进行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的债权复核查询?
答:投资人从购买国债的次一营业日起,既可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复核查询系统,对其国债托管余额进行复核查询,除法定节假日外查询系统24小时开通。
债权复核查询系统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拨通电话:010-66005000;第二步输入国债托管账户卡18位托管账号;第三步输入查询密码(初始查询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不含类别码。投资人可以通过语音复合查询系统对初始查询密码进行变更)后按#号键确认;第四步选择查询功能(1为最新余额查询,2为历史余额查询,3为修改密码,4为账号切换),如选择历史余额查询应按年月日顺序输入8位阿拉伯数字后按#号键确认;第五步输入债券代码(本期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代码为040905),语音提示当期国债债权余额。如对查询结果有疑义可向承办银行质询,未能得到解决的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反映(电话:010-88086358)。
问: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如何办理到期兑付和提前兑取?
答:财政部委托承办银行于到期日将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的本金和利息存入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
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允许提前兑取,到期日前15个自然日停止提前兑取。持有时间满半年后如需提前兑取,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国债托管账户和资金账户到原承办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兑取本金额的1‰向承办银行支付手续费。为提高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提前兑取透明度,财政部要求各承办银行从发行起息日计算满半年后,按日报出每百元面值提前兑取价格,面值为净价,面值与应计利息之和为全价(即投资者应得的本息之和),应计利息按年利率0.73%和实际持有时间计算。各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提前兑取业务的时间为10:00至15:30(法定节假日及主管部门规定的休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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