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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商业银行内部无息资产挂账的监管

2006-08-08 16:48 来源:金玲霞

  商业银行内部无息资产挂账是指在同业款项、其他应收款、代理兑付债券、待处理以前年度挂账、待清理信托资产、辖内往来等科目存放的无效益资金。长期以来,由于商业银行体制转轨、内部监管力度不到位,致使在商业银行内部无息资产科目下罗列了大量的非生产性资金。再加之商业银行内部核算机制的非科学性,造成大笔挂账资金未作为商业银行利润核算和效益的组成部分,统一进行总量考核,从而使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效益成果存在“掺水”和不确定性,从稽审的角度出发,笔者提出以下分析和相应的制衡对策:

  1.商业银行内部无息资产管理的现状及隐患

  (1)其他应收款非合规性列支。按规定本科目应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各项其他应收款项的情况,包括各种应收的赔款、罚金,按规定垫支的职工差旅费、储蓄备用金、业务周转金,存款保证金,应收暂付上级单位和所属单位的款项,待处理的出纳短款、错账损失以及其他应收、暂付的款项等,并在本年度终结后进行清理,严禁跨年度列账。然而,商业银行出于资金紧张和短期经营效益的考虑,一是在本科目项下非合规性列支,如:储蓄养老金、事后监督罚款、购置固定资产垫款等;二是本年度的挂账不是按规定进行正常的冲销,而是向下一个决算年度延伸,致使内部不合理的资金占用逐年加大。

  (2)待处理以前年度的挂账。本科目主要用于核算长期历史原因形成的不合理挂账,按规定本科目应该及时进行清理和冲销,然而由于对短期经营效益的考虑,不仅没有按规定减少,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增加的趋势。

  (3)代理兑付债券。本科目应核算和反映商业银行代理兑付债券业务的情况。由于商业银行根据国家政策需要提前兑付,造成巨额挂账。再加之商业银行自身的管理效益低下,使国家划拨的债券本息款未及时入账,进行冲销,从而形成不合理的资金占用。

  (4)存放同业款项。本科目应用于核算和反映本行与其他银行之间往来而存入其他银行的各种存款。由于业银行其内部经营的需要,在本科目中存在有不合理的资金挂账现象。

  (5)待清理信托资产。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已并入本行的信托资产在合并前办理的债券、租赁等金融性公司业务。根据国家金融政策的规定,本科目项下的资产余额,只应进行冲减,而不能再发生。然而,商业银行由于存在内部科目列支的不合理性等问题,造成仍然有合并科目、违规划转资金的问题。

  (6)辖内往来。本科目用于核算和反映经办行与经办行、经办行与清算行之间往来款项及资金清算的情况。按规定本科目不能存在违规挂账问题,由于商业银行存在乱挂超支费用、乱垫不合理资金等问题,致使辖内往来科目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上述六种不合理的无息资产占用(含以前年度),存在的隐患:一是减少收益,按照一个分行5亿元的资金匡算,以短期流资5.58%(1999年10月基准利率,不上浮)利率进行计算,纯利息收入将为2790万元;二是商业银行内部经营成本增加,商业银行无息资产挂账的资金为储户和客户资金,在不正常挂账、不产生资金效益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的利息支出却在不断增加;三是利润反映不实,商业银行内部不合理的费用挂账,按现行的利润考核口径统算,费用挂账没有按规定计入商业银行的成本之中,致使其利润的真实性受到质疑;四是削弱了商业银行的资金实力,弱化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使超负荷经营加剧,对贷差行即资金缺口较大的分行影响将会更大;五是长期不良负债增加,由于不按规定年度对挂账进行冲销,造成商业银行的内在“包袱”逐年加重,有形成一颗“无形炸弹”的隐患。

  2.强化财务监管力度,规范会计科目使用,压缩无息资产占用

  (1)强化金融监管。稽核监督部门应把对商业银行无息资产挂账的监管作为一项常规性的稽核来抓,一是检查要有针对性、方向性和独立性,坚持序时监管和集中稽核相结合,同时加大对有关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必要时要清除出金融从业队伍,不能换个位置或“易地为官”,切树立起责任意识;二是稽核人员要敢于稽查,实事求是地反映存在的财务、费用乱挂账问题;三是稽核人员要善于稽查,无息资产挂账问题涉及面广,涉及的领导职务高,稽核人员必须做到耳灵手勤,才能挖出乱挂账的症结所在;四是稽核人员要勤于检查,扩大稽核的覆盖面,全面掌握财务管理中的真实情况。

  (2)把清理无息资产挂账与行长经营目标考核挂钩。每个支行或分行应锁定本行无息资产基数,确定按年度的缩减目标并作为行长本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一个重要项目,千方百计地压缩无息资产占用,提高经营效益。

  (3)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和道德训练。商业银行的会计人员必须通晓《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结算办法》,熟知银行会计账务设置,杜绝乱用会计科目、乱支乱列的现象,要把解除违规违纪员工作为一项制度进行重申,要求全体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计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操作,珍惜自身的职业生命。

  4.完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对无息资产的不合理挂账,要作为商业银行支行或分行“量、本、利”成本测算模型的组成参数,要作为支行或分行封闭利润或账面利润考核的组成部分,达到真实反映其经营效益状况的目的。

  5.建立业务风险评价制度。使用有效的数据,量化分析评析各项业务。管理层人员要能够随时掌握自己所面临的风险状况,向领导进行财务风险预报,促使管理层及时调整政策,规避或控制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6.强化对无息挂账资产的非现场稽核力度。稽核监督部门要利用计算机软件,加入“量、本、利”测算模型,强化对支行或分行定期保送的财务报表中无息资产的非现场分析和稽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