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推行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
酝酿3年之久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工作将于2010年全面展开,旅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以往界定困难的责任被明确列入保障范围,每人赔偿限额从原来的9万元提高到现在的最低20万元。
全国旅游保险工作会议9日在武汉举行,国家旅游局公布了2010年度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示范项目。统保产品责任范围更广,采取“一切险加列明”的方式确定保障范围,旅游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以往界定困难的责任被明确列入保障范围;保障额度高,每人赔偿限额从原来的9万元提高到现在的最低为20万元人民币。统保产品还设计了从20万元至80万元的限额,供旅行社自由选择。基本责任险之外,还设置了可供选择的附加险,满足旅行社的多样化需求。
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示范项目共保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16.52,-0.20,-1.20%)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61.02,-0.25,-0.41%)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31.45,0.11,0.35%)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等6家组成,共保体将为所有自愿参与统保示范项目的旅行社提供保险服务。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选首席承保人,获得45%的共保份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得15%共保份额,其余4家保险公司分别获得10%份额。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将更好地保证游客利益,提升旅游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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