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犹如最初的梦想
我是1998年毕业的专科生,大学的专业是会计电算化,刚参加工作的那几年对考证不太重视,现在很多在校生都在积极参加各类考试,说明大家都普遍重视证书和知识了,对此我觉得无论那个年龄段的人都应该从严要求自己,多学习些知识总是好事。
一直很佩服那些一次全科过关的考生,因为我连中级都是分两年通过的,2006年考的会计和经济法,2007年考的财务管理。拿到中级证书后我就考虑新的考试方向,几年前我的一个同事曾经考过注税,当时还要到济南考试,而就在2007年底的注税报名简章上我发现潍坊也有注税考点,这就意味着不用再到外地考试了,这也成为我决定报考注税的主要原因。
2008年我报考了注税的财务与会计和税收相关法律,一是想学习下新会计准则,另外觉得以前考过的中级经济法可能会对税收相关法律的学习提供点基础。因为之前没有预习,拿到教材后学起来感觉有些吃力,记得临考前教材只是马马虎虎地过了一遍,应试指南上的题都没做完,而当年会计出的题颇有难度,一出考场我就知道两门都不会及格了。2008年失利的主要原因是主观上轻视了注税考试,误以为吃以前学中级的老本再碰点运气就能蒙混过关。
知道成绩后就决定着手2009年的注税学习,在与老考生交流后决定报考2009年的会计和三税,首先我感觉自己一次考五科难度比较大,而会计现在毕竟还算有点基础(会计不象法律那样容易遗忘),法律记忆性的内容多且难度较大决定留到以后。
由于提前下手学的时间比较长,总算2009年考的这四门算是顺利通过,具体学习过程就不总结了,毕竟事过境迁很多细节无从回忆,需要提醒的就是综合题一定要动手做,只看答案是绝对不可以的,另外决定报考那几科要早计划好,很多人都是在学到四五月份时无奈地放弃了某些科目,造成了相对被动的局面。
我就主要介绍下最后一门税收相关法律的学习吧。
法律的特点就是遗忘的快,虽然2008年大致学过一遍,但当我从2009年国庆节以后开始学习时,发现以前学过的东西几乎都忘光了。当时我想提前这么长的时间学习到明年新教材下来的时候就肯定学的很扎实了,随便怎么学都可以,事后证明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学习的心态过于放松,基础就没打牢,很多知识根本就没记到脑子里去。当我悠闲的看了两遍教材后,拿起2008年买的那本《应试指南》做起题来,这下问题就暴露出来了。记得当时做题的正确率很低,尤其是多选题很多得零分的,主要原因就是对知识点掌握流于表面,一放下教材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所以当2010年的教材和课件下来后,我就仔细看书听课,辅导书还是买的《应试指南》。我的好处是单位上能看书,当然因为感觉在单位听课件效果不好且有负面影响,我在单位上就看教材做《应试指南》,晚上回家做电脑上的练习题,早晨起来听课件。因为只考一门法律,所有的课件都听了一遍,印象最深刻的是李素贞老师的习题班,里面讲的题目颇有难度,对增强应试能力很有帮助。五月份做了《应试指南》上的三套模拟题,只得了60分左右,感到很大的压力,当然后来我知道那三套题是去年网校的考前模拟题,当时的考生也是感觉很难。六月份我做网校的几套考前模拟题,得分在87-93分之间(整体难度比去年的模拟题要容易些),可以说是在悬崖边上的分数。不过我通过网校的优秀学员访谈知道网校的考前模拟题要比真题难,所以并不是很担心。
考前我请了两天假,把端午节的休假和考试连到一起,那几天我就根据赵俊峰老师在最后一次语音交流中强调的重点范围看教材,以及以前做错的题目,把模拟题又重新看了一遍,话说赵老师的语速比较快,所以听的时候必须集中精力。
6月20日上午走进税收相关法律的考场,有意思的是2010年的考点和2008年一样设置在某学校,不过这次心态已经和上次完全不同了。考前小文老师在网校论坛里提醒说今年法律题的难度不是很大,但陷阱比较多。拿到试卷后感觉比预想的要容易一些,这时我犹豫了一下后,觉得多选题还是要谨慎一些,按考前预想的那样,多选题最多选三个选项。根据注税多选题的判分标准,我觉得拿0.5分也比得0分好,拿不准的选项一律不选。虽然前面的题做的比较顺利,但这次几个综合题还是有一定难度的,综合题的20个小题里大约有半数左右我是没有把握的,虽然估计到会有关于刑法部分的综合题,考的却不是一直在准备的逃税罪,不过网校模拟题中有道关于行政法的题和考题非常相似。
各地的成绩陆续下来后,发现不少考生说法律考后的感觉不错但成绩却不及格,我不禁也是捏一把汗,山东的成绩下来的还不算晚,8月19日下午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查询,当看清成绩是100分时,长吁了一口气,感觉总算这几年的辛苦没有白费。虽然在只考一门且复习了大半年的情况下考了这样的分数实在是有点汗颜,但能顺利通过我已经就兴奋无比了。
现在我就把税收相关法律的学习心得总结一下,当然只是我个人的一些感受。
我们都知道法律的内容分三大块,行政法、民商法和刑法。我觉得注税考生多数都有中级和注会的考试经历,因此对于民商法应该不会太陌生。民商法的分值也是最多的,而学习难度相对行政法和刑法要小一些,所以对民商法的学习一定要高度重视,而且民商法几章的分值分布比较均匀,没有特别明显的重点和非重点之分,要全面进行掌握。另外民商法中的第六章因为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而很多内容过时了,2010年的考试也没涉及这章,新考生在预习时可以先不看了。
刑法虽然距离我们比较远,但因为考试对刑法部分的考查偏于基础知识,所以刑法部分不必花太大的力气去深入研究,因为这部分教材本身就写的非常精炼,考试不会往难里考。虽然从往年考题看,刑法部分是有相对复杂的题目,但近几年这部分的命题趋向正常了,毕竟刑法部分就那么几十页,回旋的余地不大。刑法部分的考题也会有重复的部分,如想象竞合罪近几年就考了多次,所以刑法部分的往年考题一定要重视。
最难的就是行政法了,内容非常枯燥,各个章节之间既有密切的联系而又自成体系,特别是是那一大堆时间上的规定非常容易混淆。而且行政法中设置的情境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陌生的,学习行政法一定要认真踏实的学,学习时宁肯多花些时间也要搞懂各个章节的内容,特别是行政法的综合题要用心理解,搞清题目所涉及行政法中不同法律的联系。行政法的重难点还是比较突出的,从历年考题中也能看到这一点,所以我们也要把学习的重点放在含金量高的章节上(老师在辅导中会有提示),在学习过程中要不断重温前面已经学习过的章节,逐渐加深记忆,因为行政法的内容最容易忘了。
我觉得法律的特点是就是细节多而且容易混淆,所以我认为对于法律的学习,教材看的遍数多少并不重要,用几天的时间翻一遍教材几乎什么也看不进去,关键是要正确理解知识点的含义,以及它与其他知识点的关联与差异。单纯直接考知识点本身的题可能不会做错,但放到一个情境里,有了具体人物和事项,就不容易作出准确的判断了。比如正在建造的飞机能否用于抵押,正在建造的火车能否用于抵押,从法律条文到现实情境难度就加大了,一不小心就容易丢分。而且法律题还经常故意指鹿为马,比如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的三分之一时,就要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股东会会议;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应当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再就是一字之差的题目,比如股东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还是董事长召集。如此种种,单纯看书未必能应付这种题目。所以在学习时,一方面要加强练习来发现自己的薄弱环节和知识漏洞,还要自己设计些情境来理解知识点,但自己在设计情境时,也不要胡思乱想,我在学习刑法部分中“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时,就曾经设想了许多情形,结果却是越学越糊涂,所以对一些理论性的东西我们不必去深究。
对于易混淆部分的学习,如三个诉讼法,我学习时是以其中一个为主,兼顾另外两个。在第二轮学习中,学行政诉讼法同时兼顾看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学到刑事诉讼法再兼顾看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网上也有三个诉讼法的差异比较表格,我也曾仔细看过,结果发现这样同时学反而更容易混了,毕竟这样需要同时记忆太多的内容,所以后来就改为以一个诉讼法为主的学习方法。
曾经有网友提到可以利用司法考试的练习题进行学习,我也做过一些司考的练习,总的感觉是出题风格与税收相关法律不一样,陷阱较多而且所测试的知识点往往较偏。不过司考练习题在设置情境上还是有值得借鉴的地方,但它的刑法题要比税收相关法律中刑法部分的题要难的多,行政法中也有些题存在争议,所以我们可以看一些它与民商法部分接近的练习题,不过要适可而止,我们还是要以做注税的练习题为主,而且网校在基础班和习题班都提供了很多练习题。
我觉得学法律,听课件的作用不是很大,特别是如果事前没有充分预习的事,可能会跟不上老师的讲课思路,听完后也记不住多少。所以学法律不要把太多的精力放在听课件上,多花些时间看书,再做些题。法律题经常对错就在一字之差上,所以做题时一定要细心,有时题还没看完就发现有一个选项非常吸引人,但却未必正确。比如有的题涉及2/3的比例计算,稳妥起见还是用计算器验算下为好。在做题的过程中,我专门建了个EXCEL文档记录错题,郁闷的是发现再做错题的错误率居然仍在50%以上,我也说不清楚其中的原因,可能还是没真正掌握相关知识点停留在一知半解上吧。所以对错题一定要重视,不能只看看答案解析就觉得会了,其涉及的知识点一定要回到教材上去看个明白,下次看书再到这里时还要仔细阅读。
在做《应试指南》时,我不把答案写在书上,而在单独做在一张纸上再对答案,在错题上作个标记以后再做。不过我觉得注税的《应试指南》相比注会的《应试指南》题量有些偏少了,希望网校以后多增加些题目供考生练习。
平时可以看点央视的《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法制节目,虽然并不直接帮**试,但可以提高我们对于法律的兴趣。另外受一篇学习文章的启发,我拿到新教材后一般就不在文字下面划线了,因为一划线就可能只看划了的部分,容易忽略没划线的部分。后来我还买了红色圆珠笔,一是用来标注错题所涉及的知识点,二是根据串讲和交流划书。
备考中的注意事项:
一、提前学。有人主张法律可以在考前三个月左右开始学,理由是学早了容易忘。可能这对某些考生是适用的,但对于多数同时考几门的考生来说,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可能连行政法都不一定能啃得下,所以提前利用旧教材学习是有必要的。
二、要集中精力,听课件时不要做无关的事情,专心听讲,至于是否作笔记取决于个人喜好。再就是要重视考前的串讲和交流,提到的重点一定要掌握,但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老师的押题上,否则吃亏的是自己。
三、考前不要做过多的模拟题,模拟题毕竟不是真题,做的太多益处不是很大,而且如果忙于做题反而容易忽视教材,所以考前一段时间要在精读教材的同时适当做几套模拟题,另外不要过于在乎模拟题的成绩。
四、论坛和QQ群对学习是一定帮助的,可以调节学习中的压力,做做考友发的题目,同时解答自己的问题,但不可沉迷于其中,否则会影响正常的学习。
2010年的注税考试,对当年教材上新增的内容考查力度并不大,比如之前大家都以为必考的逃税罪,这也可能是注税考试的一个特点,但明年就要注意这些内容了。
回顾整个注税的备考过程,确实付出了很多,早晨很早就要起来听课件,做了若干习题,考前紧张考后牵肠挂肚,但这是一个必经的过程,为了取得满意的成绩就得努力学习。注税考试不同于注会考试,注会即便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也未必能通过考试,但注税考试只要我们努力了一般是能拿到及格的成绩,所以正在注税道路上拼搏的各位考友们,不要放弃目标,只要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就一定能实现最初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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