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描述:我们公司是2006年开的运输公司,按照原所得税法,交通运输业所得税第一年可享受减免,第二年,可减半征收,原来没向国税局申请退税,现在申请还行么?
解答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中并没有针对交通运输业有减免税的优惠。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的相关规定:实施过渡优惠政策的项目和范围按《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执行。而此表中不包括此项过渡优惠政策。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的情况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