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描述:我是一家供热公司,主要业务是对城区单位和个人供暖,且能分清核算。在申报所得税时有几个政策不清楚,望答复:
1、在通暖气前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初装费应如何确认收入?
2、在第年供暖前向单位或个人一次性收取的取暖费如何确认收入?
3、暖气管线铺设费用及铺设成本在计算所得税时应如何分摊?
解答内容:1、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它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2、年度供暖前收取的 取暖费属于销售货物,应于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时确认收入。
3、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予以资本化,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应按照配比的原则,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