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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经营项目可以领购相关的发票吗

2008-7-4 11:10 吉林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我企业是搞技术开发的,现在新增了技术服务的项目,我想开服务业发票,可以去领购吧?

  答:国税发[2006]3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经营范围:纳税人应当在税务登记表中如实填写其经营范围;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证件中没有具体列明经营范围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填写。设立登记后,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核实登记内容。纳税人经营范围变化后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发票购领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提示:税务机关是根据税务登记证中的经营范围来核准发放发票的,如果你的经营范围发生改变了,应当先变更税务登记,然后持相关资料申请领购发票。如果只是临时发生了一笔这种业务可以去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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