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 | 纳税辅导 | 涉税会计 | 行业纳税 | 综合辅导 | 税收筹划 | 税收优惠 | 税务风险 | 办税指南

汽车售后服务是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2008-7-30 15:52 河南国税 【 】【打印】【我要纠错

  咨询描述:你好!我是一家汽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主要销售汽车,汽车售后服务、汽车配件。我公司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售后服务所用的配件从汽车生产公司购进,汽车生产公司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已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抵扣,我公司售后维修、保养所产生的费用对客户是免费的,由于是售后服务,费用由汽车生产公司支付,我公司对汽车生产公司是否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答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文件规定:货物的生产企业为搞好售后服务,支付给经销企业修理费用,作为经销企业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的费用支出,对经销企业从货物的生产企业取得“三包”收入,应按“修理修配”征收增值税。若经销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向生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企业可依法予以抵扣。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