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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应开什么样的发票

2008-7-16 16:19 吉林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学校、幼儿园收费应该开发票还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票据?要开发票开什么样的?

  答:吉地税发[2007]15号文件规定:关于税务登记管理及发票管理问题各类学校及学校教育机构应于2007年2月底前到学校、幼儿园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新办各类学校及学前教育机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自2007年3月1日起,各类学校及学前教育机构应持税务登记证件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吉林省文化体育业发票》。

  2007年4月1日起,除全额纳入各级财政专户管理并按规定免征营业税的收费项目以外的所有收费项目,应一律使用税务部门监制发票。

  提示:根据文件规定,从2007年4月1日起,除全额纳入各级财政专户管理并按规定免征营业税的收费项目以外的所有收费项目,都开发票,所以您现在应取得《吉林省文化体育业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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