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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率是多少

2008-8-14 15:21 吉林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我是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时,税务机关按什么标准核定征收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

  答:财税[2007]77号文件规定:实行核定征收的征收率为:转让普通标准住宅为转让收入的0.5%.转让超出普通住宅标准条件的非普通住宅及写字楼、商业用房等,每平方米转让收入在5千元以下、5千元至1万元、1万元以上的核定征收率分别为1%、2%、3%.

  提示:实行核定征收的房地产企业,要按规定填写《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表》按以上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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