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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房产能够免征房产税?

2008-10-7 15:54 吉林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6)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各类学校、图书馆、幼儿园、托儿所、哺乳室、医院、医务室、诊所等占用的房产;

  (7)火葬场、殡仪馆、公墓的房产;

  (8)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免税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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