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 | 纳税辅导 | 涉税会计 | 行业纳税 | 综合辅导 | 税收筹划 | 税收优惠 | 税务风险 | 办税指南

原享受定期减免税的企业如何享受过渡

2008-5-26 14:12 青岛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原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如何享受过渡?

  回复: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