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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出租要缴什么税

2008-4-21 11:41 辽宁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我是个人的住,出租要缴什么税?

  答复:个人住房出租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1、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转发<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辽财预字[2001]102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承租人用于居住的,其应缴纳的营业税减按3%的税率征收;承租人用于经营的,其应缴纳的营业税仍按5%的税率征收。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征收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附加(1%)。

  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住房出租用于经营按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房产税,用于居住按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房产税。还需要按照房屋的占地面积乘以适用税额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注:如果是外籍个人出租住房,则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房屋原值计算缴纳。

  3、印花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房屋租赁合同金额千分之一分别缴纳印花税。

  4、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相关税费扣除项目和顺序:(1)取得收入过程中缴纳的相关税费;(2)转租房屋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原租金;(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并在规定标准内的修缮费;(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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