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是新办的企业,有一项收入漏记未在当期申报,发现后及时申报了,会给予我处罚吗?
答:吉政发[2007]34号文件规定: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创业,充分理解企业创建初期的困难,主动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辅导与培训。对民营企业大力推行纳税评估,通过税务辅导约谈,充分给予企业自我纠正纳税错误时间。对新办企业3年内首次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除抗税和严重的偷、逃税问题,可以尽量不予处罚或按最低标准处罚,促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提示:为了促进民营经营的发展,对于新办企业3年内首次出现违规问题,尽量不予处罚或按最低标准处罚。纳税人应积极参加税务机关关于税收政策辅导和培训,以免产生纳税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