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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期限

2008-7-9 11:5 吉林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我企业要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请问,具体的申请复议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税务复议规则(试行)》规定:纳税上有争议的,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复议;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税收保全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知道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提示:您企业应当自税务机关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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