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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注册地址变更?

2008-9-26 15:15 大连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单位最近要搬迁,新办公地址与原办公地址只有150米左右,只是地址变更,其他信息都不变更,如何办这件事?

  答复:注册地址变更涉及改变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因此你单位需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然后到所在地联合登记机构办理地址变更税务登记。对单位纳税人不涉及跨区、也不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注册地址变更,到联合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核准执业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原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4)变更后的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产证明(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应当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当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应当分别提供相应证明;(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国、地税各留存一份,纳税人须逐页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加盖公章。

  你单位在所在地联合登记机构办理地址变更税务登记后,需到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落户登记手续。

责任编辑:鬼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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