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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税务登记经营是否要进行纳税申报

2008-9-4 16:54 吉林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请问在筹建期间发生了一笔经营收入,是否要申报纳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而未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的纳税人。

  提示:对于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但从事了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因此,您应按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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