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国际税讯 > 正文

巴西扩大征收中国金属镁反倾销税范围

2005-09-09 13:42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据我驻巴西大使馆经商参处消息,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日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巴西外贸委员会于8月26日做出的第28号决定,扩大了我国被征收反倾销税的金属镁的范围。

  据悉,巴西贸易委员会曾于2004年做出第27号决定,将征收反倾销税的金属镁限定为含量至少99.8%以上。第28号决定对上述决定进行了调整,对源于中国的未锻轧金属镁征收反倾销进口税的产品不再仅限于镁含量在99.8%以上的,还包括镁含量在99.8%以下的,反倾销进口附加税为1.18美元/kg.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09年10月10日。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