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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亚企业可免税进口发电机

2006-01-31 00:00 来源:商务部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据尼《商业日报》报道,按照新的关税制度,尼日利亚企业可免税进口1000千伏安以上的发电机。

  据报道,HS编码85.02项下1000千伏安以上,包括整机、防噪音的各种发电机的进口关税由过去的15%降为零关税,但1000千伏安以下、375千伏安以上的发电机进口关税由原来的15%,提高到50%.以CKD形式进口的各种发电机散件实行5%的关税,发电机零部件的关税由过去的15%调整为5%.风力发电机实行零关税,650千伏安以下的变压器进口关税也由过去的15%降为5%.同时,对工业用发电机、变压器实行优惠关税,650千伏安以上、10,000千伏安以下的发电机和变压器可享受零关税。1-500千伏安的变压器进口关税由过去的15%降为5%.

  行业人士认为,新的关税制度与原关税制度比较而言,对产业发展比较有利。目前尼制造企业对此持有异议,认为新的关税制度增加了一些进口原料成本,而对尼本国有生产的产品未能实施适当的保护性关税。同时认为,除非废除港口各种政策性收费,否则实施西共体统一关税(CET)的益处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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