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间接税有三种,营业税、增值税和消费税。间接税到底有多高?比如你去餐厅吃一顿饭,其中5%的餐饭用来缴纳营业税;穿在身上的衣服,甭管它打了几折,其中近15%的增值税不能免除。
2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将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到实处”的报告,报告指出:2013年,我国公共财政收入达到12.9万亿,人均宏观税负接近万元。而“公共财政收入”仅是衡量“宏观税负”各指标中,口径最小的一个。
中国社科院的报告显示,90%以上的税收收入来自企业,这意味着我国已成为当之无愧的高税负国家,也意味着国人的税负痛苦指数进一步飙升。报告还显示,从2012年的数据来看,政府支出的比重占GDP比重已经突破了35%,在国际上属于相对偏高的状态。“全口径”来看,政府支出中的投资和建设性支出占比超50%,远高于发达国家10%左右的比重;而我国社会福利性支出比重约为40%,远低于发达国家60%-70%的比重。
去年7月下旬,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发布的一份报告也显示,当前我国企业税负重,综合考虑税收、政府性基金、各项收费和社保金等项目后的税负达40%以上,超过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相关数据显示,过去30年,OECD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水平约为24%~27%,日本、韩国和美国的宏观税负相对较低,过去20年约在20%左右。
财政部的这份报告,证实了官方过去一直掩饰的税负高的事实。记得早在2011年,《人民日报》、新华社曾专门发表文章,驳斥福布斯此前抛出的中国宏观税负高的论断。然而,官方媒体和专家齐声宣称的“宏观税负”并不高,与亿万民众亲身感受到的税负“痛苦”指数相去甚远。老百姓没有从住房、出行、消费、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支出中直接感受到什么好处,只感受到越来越重的税负。
世界银行曾对不同国家收入水平的类型提出过一个划分标准:人均GDP低于785美元的国家为低收入国家,宏观税负的平均值一般为13.07%;人均GDP786—3125美元的国家为中下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18.59%;人均GDP3126—9655美元的国家为中上等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21.59%;人均GDP大于9656美元的国家为高收入国家,宏观税负平均值一般为28.90%。
按照这个标准衡量,我国目前仍属于中上等收入国家,而宏观税负水平,却已经超过了高收入国家28.90%的水平。目前我国共有19个税种,除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契税、烟草税、关税、车船税等等,贯穿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流转税的比重占税收收入的七成以上。这意味着,纳税人需要缴纳的很多税,是看不到的流转税,并没有反映在个人税单上。
我国税制与国外税制的一个重大区别,就是政府的财政收入除税收之外,还有一个几乎可以与之并驾齐驱的收费主体:包括预算内收费、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等等。把这些收入统统加起来与GDP相比较,才是真正的“宏观税负”。如果再把制度“之外”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还有形形色色的腐败贿赂支出以及因通货膨胀而提高的实际税率,那就根本算不清楚税负水平到底是多少了。
一国的宏观税负指数高低,还要参考民众从政府的财政支出中受益多少。也就是说,税负高低与税负轻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民众是否从政府税收中普遍受益。老百姓一般是从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政府民生支出中直接感受自己是否受益,而那些庞大的军费公共安全经费以及政绩工程行政开支三公经费并不会惠及民众。无论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数据还是财政部的官方数据,近年来,我国财政支出中仅有28%左右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等民生领域,而在发达国家这个比重一般都在60%以上,例如,挪威为70.6%,瑞典为68.6%,丹麦为71.6%,芬兰为68.3%,法国为71%,意大利为61.9%,荷兰为61.7%。
人们在关注财政收入增长的同时,更应该关注财政支出是否广泛用于民生?财政支出是否建立了有效拨付机制并接受纳税人监督?北欧等国的税负也较高,但公众抱怨却少,主要是因为财政收入大多用于改善民生。如果全民高税负带来了全民高福利,税负高公众也能坦然接受。
最可怕的是,我国全民“高税负”换来的只是绝大多数人的“低福利”甚至是“无福利”,取之于民的税收只用于少数人挥霍乃至被各种豆腐渣工程所吞噬,那才是全民的悲哀!当国民纳税比例已经高于发达国家,享受到的公共福利和社会保障却少得可怜,面对畸形的生存压力和生活成本,如公路高收费,医疗高收费,教育高收费……绝大多数人除了愤怒只能仰天长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