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税体制改革的解读,需要对财税体制总体框架先有一个清晰的认定。
财税体制基本的构成要素: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和财政体制,简称为“收、支、管、体”。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就是要从这四个基本层面入手。
首先看财政收入。笔者认为税种税源结构改革是未来财政收入改革的主要内容,具体而言,应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同时降低间接税比重。
这一改革的基本途径是正在全国推进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除此之外,下一步预计还将在两项直接税上发力,即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以及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如果这两项操作能够和营改增的推进同时考虑,且彼此对接,那么实现优化税制结构,并使税制结构能够促进社会公平的政策目标就有可能实现。
再看财政支出。目前财政支出需要解决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稳定既有的财政支出,不让它进一步上升。稳定支出一是要稳定目前的政府支出占GDP的比重,二是政府支出的规模不再进一步扩大和提升。
未来,稳定支出的原则将扣在稳定税负、提高效率八个字上。稳定税负实际上就是要控制财政支出或政府支出;提高效率主要是要着眼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像以往那样—以必须增加政府支出为条件、来达到公共服务规模的扩大和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是不可持续的。
第三看预算管理。对于目前中国财政收支的管理,特别是围绕政府支出和政府收入的预算管理,从解决基本问题、基本矛盾入手,笔者认为,最需要改革的就是其不规范、不透明问题。
规范与透明相辅相成,在预算管理不规范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实现透明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
此外,实行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问题、周期预算问题和中长期预算问题,以及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等举措,也都悉数体现在《决定》中,从而形成了围绕预算改革而进行的统一部署。
收入、支出、预算管理之后,接下来需要看政府内部。也就是不同级次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处理办法,这就是财政体制。
中国财政体制目前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中央财政的收支平衡和地方财政的收支平衡关系出现了问题。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未来围绕着财政体制的改革应做好以下几件事情:一是要适度加强中央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二是处理好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匹配问题;三是考虑结合税制改革,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的划分;四是完善地税征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