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今年民建中央提出两税合并提案的初衷是什么?
熊大方:两税合并的话题在国内学术界以及企业界已经议论了很久,赞成和反对的意见都很鲜明,非常有必要拿到台面上来进行讨论,由于我们平时与企业界接触很多,了解他们的呼声,因此今年在经济方面的提案中把两税合并摆到了最重要的位置。
新京报:为什么说两税合并已经相当急迫?
熊大方: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外资开放的领域和投资的条件是有限制的,因此税收上的优惠起到了一定的补偿作用,但是随着我国逐步履行WTO承诺,当年的投资限制已经不存在,现在外企在投资方面反而享受着比民企更优惠的待遇,以至于不少民营企业搞假外资,很多外资企业其实是民营企业的资金在海外转了一圈又回到中国,以套取税收优惠。同时,现在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所以内外资企业在税收上的差异也客观加剧了东、西部地区之间的不平等。
新京报:我国目前是否已经具备进行两税合并、给予内外资企业公平待遇的条件?
熊大方:以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来看,已经具备了两税合并的条件,80年代、90年代我国需要大量的外国投资来拉动国内经济的成长,目前我们国家在吸引外资方面已经名列世界前茅,随着国内资本的积累,资金方面的需求已经不如当初那么强烈,对外国资金的需求,主要体现在利用外资的质量上,而不是仅仅追求数量。
新京报:两税合并以后会否造成外国投资的减少和撤离?
熊大方:从2000年以来的经验来看,外国投资更看中的是市场环境而不是税收优惠,很多拉美国家税率比中国低很多,但是利用外资的水平很差,因此我们认为,两税合并短期内可能对引资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长期来看并不会降低中国对外资的吸引力。
■链接
民建提案五项理由支持两税合并
民建中央的《关于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提案》,提出了五项理由支持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一是,目前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的必要性已显著减少。
二是,继续实行所得税双轨制有违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也将使内资企业处于更加被动的竞争地位。
第三,由于我国加强了对宏观经济的有效调控,使国民经济在2002年已基本走出低谷,2004年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快速增长期,因而为实现“两税合一”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四,现实财力为“两税合一”提供了充分的操作空间。2005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3万亿元以上(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尝试实行较低的税率是在财政预算承受能力限度之内的,既能较大幅度降低内资企业的税负,又不会对外资企业带来太大的冲击。虽然短期内可能对税收收入造成一定影响,但从长期看,“两税合一”有利于增强内资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第五,我国已进入WTO的后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内、外资企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只有“两税合一”,才能使内、外资企业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展开竞争。
■政策
“十一五”《纲要》提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
“十一五”《纲要(草案)》在“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一章中提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纲要(草案)》在阐述完善税收制度时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适当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合理调整部分应税品目税负水平和征缴办法。适时开征燃油税。
合理调整营业税征税范围和税目。完善出口退税制度。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改革资源税制度。
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
■背景
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中国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多于内资企业,税前扣除等政策规定也有差异,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大大低于内资企业。
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规定内资企业为33%,外资企业为15%,低于发达国家,如意大利为36%、法国为33.33%、美国为15%- 39%累进征收、高于发展中国家,如巴西为15%,马来西亚为28%、韩国为27%、泰国为30%等。
这对于我国引进外国资本、技术和人才起到了相当大的推动作用,也促进了外资企业的发展。但是,长期实行内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并存的格局,在近几年正在逐渐显露出他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