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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税局普遍推行“阳光评税”管理系统

2006-03-15 00:00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为加速征管信息化建设,规范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管理,提高个体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按照北京市国税局的要求和部署,2006年1月1日起我市各区县(地区)国税局普遍推行了个体税收计算机核定定额工作。

  计算机核定定额又称 “阳光评税”管理系统,该系统从定额信息的采集到定额的生成,都有严格的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个体定额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使个体税收管理由人工粗放型管理逐步变为人机结合的科学管理,在实现个体税收管理信息化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个体工商户电子计算机核定定额工作的推广应用,将使我市国税系统个体定额业户的管理方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定额核定由主观简单到科学规范,管理手段由人工操作到人机结合,监督考核由实地检查到计算机监控等,体现了“科技加管理”的思想,它对提高个体征管的科技含量,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高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的意识,推进依法治税,都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市国税局先于去年7月1日起在东城等九个区县局范围内进行了工作试点,在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程序的前提下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推行。在实现个体计算机核定定额工作整体上线工作中,各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调配调动业务骨干力量充实一线队伍,合理编制工作计划和方案,积极组织调查研究及所有具体工作,确保了全市个体计算机核定定额工作整体上线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

  据了解,市国税局将进一步跟踪了解、全面掌握系统运行情况,分析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阳光评税”管理系统。与此同时,市国税系统还将进一步在全市集贸市场范围内逐步推广计算机核定定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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