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新的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市场分类,加强进场户的综合管理,进一步明确市场管理机构与税务机关各自应承担的权利义务等方面内容。
二是配套出台《市场进场户登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八个实施细则,从源头上加强对市场税收的监控。
主要内容有:
1、取消税费同收概念,全面推行委托代征机制,明确代征范围、代征期限、税款的征收与解缴规定,控制和消灭市场的征管盲点。
2、根据市场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在开展行业典型调查的基础上明确应纳税营业额的核定方法,定额核定实行两级复审制度,规范核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设置,定额调整采取定期调整和及时调整相结合。
3、规范市场发票管理机制,将市场经营业户分为自开票纳税人、代开票纳税人、报验发票纳税人,界定分类标准,实施分类管理,严格发票验审制度,建立《代开发票记录卡》,做到以票管税、以票控税。
4、规范税务执法,加强市场协税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思想、业务培训,实行年检管理,推行轮岗交流制度,提高协税员的执法水平,充分发挥协税效能,建立征纳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