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总局部署,省局自2006年9月下旬开始,历经部署准备、提出清理意见、分析评估、审议确认、发布上报等五个阶段,截至2007年6月底,圆满完成了对现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各项工作。
为了扎实有效的开展此次清理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领导。省局成立了由高建文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等9个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密切配合。在各相关业务处室都明确了具体负责此次清理工作的主管处长和业务骨干,分别主抓和承办清理工作的同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四次领导小组会议,召集成员单位及时沟通,协调解决清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为了保证清理结果准确无误。我们采取了上下联动的办法,在全系统范围内抽调12名业务骨干对相关处室提交初次的清理结果集中进行了二次分析评估和确认,确保了清理工作质量。三是细化工作内容和标准。我们在制定了详细的清理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为保证不遗漏需要清理的文件,自行设计了内容更加明确的23张附表,将清理标准细化为15类,统一了清理结果汇总的口径和方法,使相关处室对清理的内容一目了然,操作起来简单明确。
最终,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文件共2690件。清理发现有问题的文件共425件,其中全文废止、失效的文件336件,部分条款废止、失效的文件89件。有问题的文件中,按照清理标准分类,因“被后文废止”的为296件,因“执行时间过期”的为78件,因“管理对象灭失”的为36件,因“与上位法抵触”的为15件。各自所占比例分别为70%,18%,8%和4%;按各处室业务范围分类,国际税务管理处49件,征收管理处61件,流转税管理处128件,进出口税收管理处111件,所得税管理处63件,计划统计处7件,稽查局6件。各自所占比例分别为12%,14%,30%,26%,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