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地税局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完成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废止265份税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进依法治税进程,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近年来,随着依法执政、依法治税进程的不断推进,税收制度建设中一些较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显露出来。一些规范性文件年久失修、重复交叉,有的规定已明显不合时宜,有的文件违背上位法或不具有可操作性,使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处理涉税事务时常常处于两难境地。纳税人在近年发生的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中对一些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出异议,税务执法中存在很多制度风险,基层税务机关对此反映强烈。根据国税总局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对现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逐级清理的方式进行,确保清理结果的准确、有效。
据悉,这次清理工作,共清理自治区地税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666份,确认有效文件345份,确认有问题的文件321份。其中,全文废止的文件265份,部分废止的文件52份,修改文件4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也促进了地税组织收入的增长。截至6月10日,全区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93.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9.7亿元,增长26.6%,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地税收入任务43.3%,呈现了稳定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