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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

2009-10-27 10:27 安徽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责任编辑:new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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