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辅导:面授网络预约试听实务会员纳税辅导涉税会计行业纳税税收优惠税务风险

财税资讯各地国际百家税谈税收统计综合辅导新手办税税票处理出口退税政策解读

增值税申报延期、企业所得税问题

2009-2-2 14:57 海南国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1月份的增值税申报延期到几号?09年1月1日起,大型的企业集团一律停止执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那属分支机构的公司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总机构一并缴纳还是做分税表由分支机构在地方缴纳?

  回答:(一)1月份的增值税申报期是2009年2月1日到2月16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统一计算"是指企业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就地预缴"是指总机构、分支机构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责任编辑:三皮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