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有两层楼,一楼我开了个旅馆,二楼我自己住,今年10月我把二楼的一间屋子出租了,我的房子是住房。我的经营项目没有租赁,因此我到地税去代开发票,请问我怎么缴纳各项税款?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文件规定第二条规定: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责任编辑:三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