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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有几种情况?如何处罚

2009-5-11 8:44 吉林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我想问一下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都包括哪几种行为,应给予什么处罚

  答:吉地税发[2009]23号:第五条 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除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外,可按下列标准处罚:

  (一)向主管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二十五份以下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二十五份以上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私售发票,二十五份以下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二十五份以上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窝藏假发票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向他人提供发票或者借用他人发票,二十五份以下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二十五份以上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盗取(用)发票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示:未按规定领购发票包括以上五项,且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给予处罚,该文件自2009年2月6日下发并规定文到之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鬼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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