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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应如何处罚

2009-5-20 16:57 吉林地税 【 】【打印】【我要纠错

  问:我刚从事个体经营,没有什么收入,现在主管局要求我上税控机,请问我如果不上税控机,是否还要处罚我?

  答:吉地税发〔2008〕115号文件规定:个体范围:属于推广行业范围内并在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其中,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安装使用税控盘,暂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自愿安装使用税控盘

  吉地税发〔2008〕115号文件规定:属于税控盘推广应用范围的新开业纳税人,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购置税控盘,并完成税控盘用户的初始化注册登记。

  吉地税发[2009]23号文件规定:第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示:如果您属于文件规定的应当安装使用税控盘的,如果不安装税务机关处罚是合理的。

责任编辑:鬼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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