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乡镇经营的个体经营者要交哪些税?一直听说个体经营者的税务免了,但是现在还在收国税和地税,现在就是具体搞不清楚免了哪些税,要交哪些税?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根据(豫政办〔2004〕7号)文件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我省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所以您是一个个体户,如果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就在国税只缴纳增值税。达到起征点就交,达不到起征点就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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