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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实行税收优惠

2012-10-12 10:42 转自互联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城市拥堵问题日益严重,中国政府决定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发展。

  10月10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在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会议要求,城市政府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十二五”期间,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实行税收优惠,落实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实行电价优惠。

  同时,要通过特许经营、战略投资、信托投资、股权融资等形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会议要求,要保障公交路权优先,增加划设城市公共交通优先道,允许机场巴士、校车、班车使用公共交通优先车道。加快调度中心、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及停靠站建设,推进换乘枢纽及步行道、自行车道、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对新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土地综合开发,收益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

  同时,规范公共交通重大决策程序,实行线网规划编制公示制度和运营价格听证制度。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制度。

  会议指出,目前,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出行需要,多数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偏低。要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由轨道交通网络、公共汽车、有轨电车等组成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

  根据交通部2011年4月发布的《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3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要加快建设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干、以城市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100-300万人口的城市,要加快建设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适度发展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100万人口以下的城市,要加快建设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公共交通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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