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有一辆私人轿车在上海使用,09年春节回大连上的大连牌照,在上海买的交强险,请问车船税如何交纳,在上海还是大连交?检车时交是否收取滞纳金?
回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车船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7〕167号)第九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应在车船登记地缴纳车船税。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保险公司应按规定代收车船税。如果纳税人在上海购买交强险时保险公司没有代征2009年度车船税,则纳税人可以在大连到车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2009年度车船税,在2009年12月31日前缴纳无滞纳金。
建议纳税人将在大连缴纳车船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一份送上海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备查。
责任编辑:三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