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部长助理崇泉6月10日说,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分别签署《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以来,到今年4月底,内地累计进口港澳零关税产品超过20亿美元,免征关税超过13亿元人民币。
崇泉在此间举办的第五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上说,自CEPA签署实施以来,内容不断完善充实,深化了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在货物贸易方面,自2006年1月1日起内地对原产于港澳的产品全面实施“零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对香港开放的领域已达42个,优惠措施累计达250项,对澳门开放的领域已达41个,优惠措施累计达237项。
同时,内地与港澳在金融合作、旅游合作及专业资格互认等方面也取得积极进展。内地还与港澳在贸易投资促进等9个领域积极开展合作,大力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截至今年4月底,近2500家港澳企业按照CEPA的优惠条件申请投资内地;港澳居民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近3700户,增加就业人员近万人;港澳银行有56家开展人民币业务,人民币存款总额逾550亿元;内地赴港澳“个人游”累计达6900万人次;专业人士资格互认稳步推进,其中建筑领域近2500人通过互认取得对方的专业资格。
崇泉表示,内地与港澳在经济上休戚与共,加强合作,是共同应对金融危机的必然选择。
首先,要落实好CEPA的各项措施,挖掘CEPA带来的投资贸易良机。建议内地九省区认真研究CEPA开放内容,利用CEPA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本地区与港澳经贸合作的力度,从而将泛珠三角地区经贸合作引向深入。
其次,发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的作用,实现内地省区与港澳间的优势互补。内地省区与港澳之间应当加快形成能够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区域产业协作体系。特别要大力鼓励港澳及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的资本、技术、管理生产要素向其他省区流动,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推进东、中、西经济互动。
第三,共同开拓区外市场,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泛珠三角地区企业可以把各自的优势结合起来,借助中国—东盟博览会等经贸平台,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对东盟的投资贸易。
此外,应当认真研究和把握两岸关系改善带来的机遇,积极推进泛珠三角与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