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工业企业,交增值税,经常有些小的处理报废的原材料收入,这部分我都做了营业外收入了,但没交税,请问我的做法对吗?还是直接冲减原材料成本?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废料属于上述规定所指的货物,所以应该缴纳增值税,由于不是企业的主营业务,所以应该作“其他业务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是比较常用的回避增值税的手段,企业应该及时补缴增值税,避免更大的涉税风险。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