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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租自有住房给员工不征房产税

2012-7-10 9:29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问题】
    单位将自有住出租给职工居住,象征性收取很低的租金,是否要交纳房产税?
    【解答】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的规定,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因此,单位如是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自有住房给职工居住使用,暂免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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