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税务网校

企业财税会员更多服务>>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各地动态 > 正文

武汉首笔“燃油税”入库

2009-01-23 11:33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20日上午,中石化武汉分公司财务人员张静到该市青山区国税局申报预缴了成品油消费税6301万余元。这是本年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后武汉市收到的首笔成品油消费税款(俗称“燃油税”)。

  去年12月18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成品油税费改革后,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每升征收1元钱消费税,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每升0.8元,由国家税务局在生产环节(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

  目前,湖南省从事炼油生产的仅有中石化武汉分公司、中石化荆门分公司2家。以武汉为例,2009年预计年产油品达470万吨,按消费税税额匡算,仅成品油生产一项,可征收消费税34亿元。

责任编辑:超人
办税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