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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税建立重点联系制度 服务出口企业

2009-04-03 09:13 来源:商务部网站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云南省国税局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思路,建立了重点出口企业联系制度,并已确定全省10个州市的30户出口企业为2009年度重点联系出口企业。

  重点联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出口企业对出口退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基层退税机关的工作作风和状态,查找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向出口企业宣传出口退税政策和国家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调整的方向,为出口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了解出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出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规范企业的出口行为;对经营异常的企业及时进行分析、评估,掌握真实情况。

  在选定重点出口企业的过程中,云南省国税将各户企业上年度的出口额、出口产品结构、退(免)税办理情况、行业代表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使企业的选取更具科学化,选取企业的业务量已占到我省出口业务的90%以上。省国税部门相关人员将深入到每一户出口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召开企业较集中地区的出口企业及相关管理人员座谈会,主动电话联系出口企业了解情况等。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将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想办法尽快解决,对企业提出的不属于国税部门所管问题,也要帮助企业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协调解决,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

责任编辑: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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