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昨晚出炉
燃油税从量征收
汽油每升征1元 柴油每升征0.8元 现行油价不变
“燃油税开征”方案昨天在千呼万唤下改头换面隆重出台。
昨天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这份草案,“燃油税”被消费税正式取代,汽油消费税每升提高到1元,柴油提高到0.8元, 现行汽柴油价格不变。
焦点1
“燃油税”是“消费税”
在生产环节上征收
规定: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依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资金;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
财政部财政经济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教授昨天晚上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调整只是调整消费税,不涉及新设税种,所以征管成本不会增加,只是在生产环节上征收。
至于“燃油税”为何变成消费税,中科院财贸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张斌解释说,除了降低征税成本,便于操作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关键点是消费税的目的是“节约节能,体现税负公平,现在消费税是替代养路费”。
焦点2
0.2元调高到1元
是怎么算出来的?
规定: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汽油消费单位税额从每升0.2元调高到1元是如何计算的?刘尚希说,这次主要是按照取消的6项收费和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规模,来计算出调整的幅度。也就是相当于将取消的收费替代到税额之上。
焦点3
二级公路收费站
如何逐步取消?
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附加费等6项收费,并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交通业内人士指出,这可能主要考虑各地取消收费站有压力,转岗人员安排问题以及公路还贷问题都需要考虑。
焦点4
明年1月要降价
油价应低于5.5元?
规定: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 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
根据此次公布的草案,最大悬案是没有宣布油价是否同步下降,只是表示现行油价不会提高,但等到明年 1月1日以后,国内油价是继续保持现状还是下降,国内油价定价机制今后如何运行?消费者以后用车用油是贵还是便宜?
国内油品权威专家、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负责人周大地昨晚暗示国内油价明年1月将可能低于现行价格,油价按照新机制应该下调。而刘尚希也表示,成品油油价应该低于5.5元。
焦点5
为何从量征收?
用油越多者缴费越高
背景:方案公示前,有声音认为将采取从价征收的方式,即在油价基础上确定一个固定的税率,猜测的税率从20%到100%不等。最终的方案为何确定“从量征收”的模式?
从此次推出的方案内容看,燃油税征收方式采用了从量征收。对此,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表示,燃油税的征缴方式有两种,从量征收和从价征收。
从量征收就是通过现有养路费总量和全社会耗油量计算出每升油应该征收的燃油税税额,通常是固定值;从价征收就是以现有成品油价格为基准按一定的比例征收,其会根据油价变动而浮动。
简单说,所谓从量定额,是指缴纳燃油税的数额,由所使用燃油的量多少来决定。使用量大的,自然需要多缴。而从价征收则是在油价低的时候,税费相应也低,而油价高时税费也跟着水涨船高。
刘尚希表示,燃油税从量征收符合国际惯例。这种模式政府征收起来较为方便,而且税价相对稳定。此外,不需要频繁因为跟随油价而产生变动。
■算笔账
私家车主:用车成本增加了
燃油税征收方案出台,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至1元。
而目前的养路费标准是,出租车以外的车,每吨(载重量)每月190元,轿车以0.5吨计,每月95元。出租车为每月230元。长春私家车主王先生据此算了一笔账,按出台的燃油税标准来算,每升增加缴税0.8元。“按我全年用油1800升算,燃油税1440元,而养路费一年只有大约1000元。”
■听声音
车主 客运企业 物流企业
“希望取消高速路过路费”
按照此前发改委提供的数据,全国可撤销的二级公路站点1925个,减少收费公路里程10万公里。
不少车主、客运企业和物流企业表示,实行燃油税后,最希望能够取消国省道和高速公路的过路费,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站获益不多。
专家
“小排量将成受益者”
知名汽车行业评论家贾新光认为,“费改税”实行的同时,应该伴随着成品油价格的下降。在国家提振内需的当下,总体负担不会有太多增加,国家会考虑消费者的利益。从汽车产业结构来说,贾新光认为今后小排量车将成为政策受益者,对各家厂商的产品结构会有所影响。
■小资料
什么是燃油税?
燃油税是指将现有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实行“捆绑”收费。这种燃油税制,实质上是通过将养路费“捆绑”到油价上,使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在道路等公共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大背景下,体现“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它利用税收杠杆引导燃油消费者节能减排,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PK台
■正方
从量计价公平合理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
这个方案是国家第一次在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上向公众征集意见,这本身就是进步。公布的方案明显是个组合方案,把之前争议的成品油价格调整和燃油税征收合而为一了。这个方案最重要的一点是等于变相降低了油价,因为虽然油价表面没变,用户等于花同样的钱买一升油里已经包含了消费税,而且从量计价,多用多纳税,也比较公平合理。
■反方
维持现价负担偏高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
单以这次征求意见的方案来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应该算提高幅度不高,还比较适当。但如果这次不借助国际油价极低的历史契机先降低国内油价,今后再随着国际油价提升而继续提高国内油价,将增加百姓的负担。为此刘桓也呼吁,有关部门在这次的征求意见期间,应充分汲取各界意见。
■漫长路
燃油税出台历程
1994年:动议开征燃油税。
1997年:人大通过《公路法》,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
1998年10月:公路法修正案草案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
2001年1月:前任税务总局局长表示燃油税将在适当时机开征。
2002年初:前任税务总局局长又称燃油税将“择机出台”。
200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透露燃油税还需选择时机。
2006年7月:发改委提出要密切跟踪国际油价,推进燃油税。
2007年1月:国税总局将完善燃油税改革列入2007年工作范围。
2008年1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透露,择机尽快征收燃油税的具体方案早已上报。
■漫长路
国外消费税
美国:
美国联邦和州两级政府都对汽车燃料征税。联邦政府对汽油课征的税率为每加仑18.4美分,柴油的税率稍高些,为每加仑24.4美分。纳税人是燃料的生产者和进口商,但税负实际上通过零售商转嫁给最终消费者。
日本:
日本与汽车相关税共九种。征税对象是汽车的五种,分别是汽车重量税、汽车税、轻型汽车税、汽车消费税、汽车取得税。以燃油为征税对象的四种税:汽油税、柴油税、地方道路税、天然气税,这些都是目的税,专门用于公路建设和养护的特定支出而课征的税收。
德国:
德国的矿物油税是对汽车燃料征收的一种税。开征矿物油税,起初并未考虑环保因素,只是为了控制消费。后来从环境政策出发,对矿物油按品种作了区别,规定不含铅汽油的适用税率低。这样,含铅汽油的含税价格就高于不含铅汽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