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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息是否可以在转让所得中扣除?

2009-05-11 08:38 来源:   我要纠错 | 打印 | | |

  【问题】我要销售二手房,此房屋是按揭方式买来的,期间支付的贷款利息,是否可以转让所得中扣除?

  【解答】《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五)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二条第(三)款关于合理费用的规定: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提示:个人转让按揭方式购买的住房,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责任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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