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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无形资产会计体系待创新

2005-06-01 09:03 来源:

  无形资产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在微观层面,无形资产是一个企业生存的必备资源,无论新经济催生的新产业还是传统产业,其发展都倚重于无形资产。在宏观层面,无形资产是一个地区或国家实力的象征。无形资产的积累、发展过程中,最大的难题是无形资产的会计问题。

  现行的会计处理方法没有把无形资产摆到重要的位置,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公司价值扭曲。为真实反映无形资产的全貌,适应无形资产迅速发展的局面,必须对现行的无形资产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建立起全新的无形资产会计体系。

  传统的无形资产会计理论与方法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排斥自我开发的无形资产

  《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其理由是不知无形资产开发是否成功,为了稳健而采取记入当期费用的方法。

  这种规定无异于否认无形资产的原始价值,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价值得不到承认。明明企业有几千个专利、成百上千个商标,但在会计账表中没有一点踪影,公司的价值无法真实地反映。

  由于无形资产开发成本列入当期费用,必然抵减利润,如果经理人员追逐短期利益,就不会重视无形资产的开发。而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恰恰是一个企业无形资产的主要来源,体现企业的创新和发展能力。陈旧的会计方法束缚了企业的创新。

  对于开发无形资产的企业,这一条准则同样很难执行:几十万甚至成百上千万的开发费用都不单独核算而计入当期费用,那几百、几千元的注册费用一般也就列入当期费用了。由此导致大量的无形资产飘在账外,扭曲了公司的真实价值,股东权益难以保护。即便将几百、几千元的注册费用列入了无形资产价值,也仅仅是价值形成的微乎其微的一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也是不真实的。如果按此准则,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无形资产价值几乎都是一样的,因为国家对注册费用、代理费用都有统一收费标准,如商标注册费,每个商标国家规定收取1000元,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300元,国家对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费用也都有统一规定,既不会多收,也不会少收。如果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只是核算注册费用,则任何专利的价值都是同等的;任何商标的价值都是同等的;任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价值都是同等的;任何植物新品种权的价值都是同等的;这样,实际上也就失去了无形资产核算的意义。

  任何资产,无论成功还是失败,进行成本核算都是必要的,忽略这一点就会使经济信息失真,带来一系列问题:资产存量不真实,损益不准确,甚至造成资产的流失。

  二、会计准则认定的无形资产鱼龙混杂

  无形资产的主体是以可确指的无形资产,是以“知识产权”为主的无形资产。而现行的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对无形资产的确认鱼龙混杂,包含了一些与无形资产无关的要素,如商誉、土地使用权等,而可确指无形资产却在会计准则中没有重要位置。

  所谓“商誉”,是虚拟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并购时实际交易价格超出被兼并企业账面价格的“差价”。100年前的会计学家赋予这个差价一个美妙的名词-“商誉”。现在由于会计准则的不确切,使真正的无形资产遭遇到了责难。如有些人把美国一些公司的假账归罪于无形资产。但据有关资料表明:由于兼并时收购值过高,美国在商誉这种无形资产方面将撤账高达1万亿美元,美国在线(AOL)-时代华纳被迫撤账多达600亿美元,QUEST公司也高达300亿美元。事实告诉我们:把不良的产权交易中的虚高溢价归结为无形资产,以无形资产遮掩不良行为,实际上是对无形资产的亵渎。

  从此就可以看到传统会计的缺陷:明明实际发生的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开发费用却视而不见,排斥于无形资产之外;而与无形资产无关的事项偏要进入无形资产,而且还放在重要的位置。

  建议从以下方面着手:

  首先,实行无形资产成本核算

  设立“开发研制成本”会计科目,用来反映单位自行开发研制设计无形资产过程的价值消耗及成果情况。通过该科目以区分成功的开发与不成功的开发高效益的开发与低效益的开发,不同无形资产项目之间的开发。以“开发研制成本”科目为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价值运动形式的起点,随着开发过程的不断深入,显示出各阶段的费用数额及总开发额的构成情况,进而细分不同的项目。成功的开发项目,结转至“无形资产”科目;不成功的开发项目再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其次,必须净化无形资产

  避免把无形资产当成一个筐,把不属于无形资产的要素剥离出去,如土地使用权、商誉等,保持无形资产的纯洁性。在无形资产会计体系中真正体现以“知识产权”等人类智力成果为核心的要素,体现人力资源在经济实体中的创造价值。

  第三,单独对“并购溢价”进行核算

  将企业并购过程中,实际交易高出账面的数额的差价,以“并购溢价”会计科目单独核算和考察,这样既避免了与无形资产混淆,同时也对企业并购行为单独核算与监督,使企业并购规范化、透明化。

  第四,建立无形资产信息系统

  无形资产会计体系的创建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当务之急是要建立“无形资产信息系统”,把飘在账外的无形资产纳入监控之中。以无形资产学理论为指导、全面系统反映无形资产资源状况的“现代无形资产信息系统”,已经由天津现代无形资产公司开发成功。这个信息系统由“无形资产资源库”和“人力资源开发创造无形资产信息系统”两个子系统构成。“现代无形资产信息系统”是规范无形资产管理与衡量无形资产价值的工具,即使将来无形资产会计比较完善了,仅靠手工的账本无法仍然解决无形资产这种“时空要素兼备的多维资源”的价值问题,仍需借助“现代无形资产信息系统”。